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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持有盧森堡確認工作機會的非歐盟國民。僱主須證明該職缺已在歐盟內刊登至少3週且無合適人選。處理時間約3-4個月。
適用於在盧森堡設立企業的創業家或投資者。需提供商業計劃、資本證明(最低約50萬歐元)及可行的商業活動。
適用於希望在盧森堡成立創新新創企業的非歐盟創業家。需經認證的商業計劃、5萬歐元的投資資金及盧森堡商業孵化器的接受函。
歐盟及歐洲經濟區公民享有在盧森堡居住和工作的不受限權利。抵達3個月內須向市鎮行政機關登記。
盧森堡屬申根區,歐盟/歐洲經濟區公民享有自由遷徙及無需另行簽證即可生活工作的權利。非歐盟國民須向移民總局取得居留許可;多數類別需在入境前取得預先授權函。盧森堡的獨特之處在於約47%的勞動力是來自法國、德國及比利時的跨境通勤者。
非歐盟勞工須持有效勞動合約,再申請稱為單一許可的結合工作與居留許可。除非該職位列入短缺職業名單,否則雇主須證明該職位曾在歐盟勞動市場上刊登招聘廣告。盧森堡作為歐盟金融首都,對多語言金融專業人士、律師及資訊科技工作者需求特別高。
歐盟公民可帶同任何國籍的家庭成員;非歐盟許可持有人可在符合適當住房及財力條件下,透過家庭團聚為配偶及受撫養子女提供擔保。家庭成員持受撫養人許可抵達後即可使用盧森堡學校及國家醫療體系。
盧森堡實施累進所得稅,高收入者最高稅率42%;但外派人員制度允許新居民在八年內扣除特定費用及福利。企業稅含市政附加稅約為24.94%。盧森堡擁有全球最廣泛的租稅協定網絡之一,簽訂超過八十五份協定,涵蓋主要投資夥伴國。
盧森堡設有法定醫療保險制度(CNS——國家醫療基金),所有受僱者及其受撫養人透過薪資繳款自動加入。醫療品質優良,主要醫院普遍配有多語言醫護人員。私人補充保險廣泛用於涵蓋CNS未完全保障的牙科、眼科及專科醫療。
盧森堡是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投資基金中心,銀行服務精密且高度多語言化。BGL BNP Paribas、ING及Spuerkeess等主要銀行提供對外籍人士友善的英語開戶服務。盧森堡使用歐元,且有嚴格的反洗錢合規要求,開戶需準備完整文件。
盧森堡並無正式的黃金簽證計畫,但投資者可透過創設企業取得居留,需僱用至少一名盧森堡僱員或投資至少五十萬歐元。該國是全球第二大基金註冊地,SICAV及SICAF架構吸引全球機構投資者。亦提供新創簽證,供持有可行且經核准商業計畫的創新企業家申請。
| 計畫 | 最低投資額 | 居留權 | 公民身份 |
|---|---|---|---|
| Business Investor Residence | — | 否 | 否 |
| Startup Visa | —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