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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擔保;需有馬拉威公司的錄用通知並證明該職位無法由當地人填補。由移民局核發。不允許更換僱主。
適用於因非就業目的(家庭團聚、退休、投資)居住在馬拉威的外國人。需提供經濟自足和住所證明。
馬拉威對多數國籍提供落地簽及透過大使館簽證。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成員國及部分大英國協國家公民可免簽入境最長九十天。長期許可由移民及公民服務處核發。馬拉威被視為南部非洲對外籍人士及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最友善的國家之一。
馬拉威的工作許可需雇主擔保,由移民局核發。雇主須先證明無合格的馬拉威人可勝任該職位。處理時間約四至八週。工作許可核發一年且可續簽。製造業及農業對外籍勞工需求最高。
有效工作許可或居留許可持有人的配偶及受撫養子女可申請受撫養人居留許可。希望工作的受撫養人須另行取得個人工作許可授權。
馬拉威對個人按累進稅率課徵所得稅,從0%至40%。企業稅為30%(非居民35%)。增值稅為16.5%。馬拉威已與少數國家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包括英國、挪威、瑞典及南非。
馬拉威的醫療設施有限,集中在利隆圭及布蘭太爾。布蘭太爾的Mwaiwathu私立醫院提供較佳的醫療服務。外籍人士應購買包含前往南非醫療後送的全面國際醫療保險。
持有效許可的外籍人士可在渣打銀行馬拉威分行、FDH銀行或馬拉威國家銀行開設帳戶。所需文件包括護照、許可及居住證明。馬拉威克瓦查帳戶為標準配置;有外國收入者可開設美元帳戶。
馬拉威投資及貿易中心(MITC)推動外國投資,提供資本設備關稅減免及合格項目稅務假期等獎勵。並無正式的投資居留計畫,但大額投資者可獲得加速居留協助。優先投資產業包括農業、觀光、採礦及製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