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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国籍的标准入境文件;由航空公司或古巴大使馆发放,费用约USD 25。可在境内续签一次,延长30天。注意:美国公民前往古巴受美国法律额外限制。
面向不在古巴实体工作的外国人的长期居留(退休人员、被动收入者、外国记者)。需证明经济自给自足;不包含工作授权,且独立获取工作授权非常困难。
面向通过合资企业或在经济特区(如马里埃尔ZEDM)在古巴经营的外国投资者和商人。由古巴国家严格管控;所有商业活动需经古巴政府批准。
古巴为大多数国籍签发旅游卡(tarjeta del turista),有效期30天,可在境内延期一次。计划长期停留的西方国民须通过古巴领事馆申请D-8居留签证。古巴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外籍人士居留通道;大多数外国人是外交官、记者或经批准的国际组织员工。
古巴的工作授权高度受限,主要限于在岛上正式合资企业或经批准子公司工作的外国公司员工。通常不允许外国人独立工作。劳动部管理着非常有限的基于配额的外国工人制度。
通过批准机构受雇的外国工人的家属可在家庭签证安排下陪同主申请人。由内政部逐案处理。
古巴实行双轨经济;在批准实体工作的外国公民按最高50%的税率就古巴来源收入缴税。合资企业的企业税通常为35%。对商品和服务征收增值税等值税。古巴仅与少数国家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
古巴拥有面向公民的全民公共医疗系统,但外国人通常只能使用以硬通货运营的专属诊所(如CIRA网络)。由于禁运,药品质量和供应有限。大多数外国签证类别强制要求全面国际保险。
外国人在古巴的银行准入高度受限,尤其是受制裁影响的美国公民。大多数外国人使用国际金融银行(BFI)或大都会银行的古巴比索或美元账户。获得国际银行基础设施的渠道极为有限。
古巴不提供传统的投资居留或入籍项目。外国投资通过与古巴国家在马里埃尔经济特区(ZEDM)和第118号法令下的合资企业进行。ZEDM投资者可通过特殊商务签证获得长期停留,但非标准居留。